根据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(试行)》(部令42号)文件要求,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了东兴市2021年疑似污染地块排查。现将结果予以公告。
经排查核实,截止目前,我市辖区内无疑似污染地块。后续我市将按照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部令42号)要求,继续加大排查力度,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管理。
特此公告。
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
2021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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